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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年产0.9万吨聚醚胺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2-7-19 15:31:9 浏览量:4884

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年产0.9万吨聚醚胺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年产0.9万吨聚醚胺新材料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上虞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

3)行业类别: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4)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利用甲类车间14,淘汰原甲14车间3000/年的甲基烯丙醇生产线,通过购置高压反应器、加压精馏塔、降膜蒸发器、自控仪表等智能化等先进设备,形成年产0.9万吨聚醚胺新材料(丙二醇聚醚胺4500吨、三羟甲基丙烷聚醚胺4500吨)的生产能力,年联产氨水172吨。项目总投资8280万元,项目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31500万元,净利润7523万元,税收2658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要素名称XY方位厂界距离(km)保护内容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镇海村299450.383337935.4SE ~0.8 ~1842 (GB3095-2012)二级
镇东村299856.63336691SE~1.4~2528
十六户村300330.843338181.3SE~1.7~4557
丰棉村298214.943337269.6S~1.0~3048
珠海村297603.463337012.3SW~1.0 ~2795
丰富村298102.833336403SW~1.8 ~3072
联合村296436.73336292.8SW~2.0 ~7800
新河村296874.873335709.1SW~2.8~5787
盖北镇中学296234.223335853.9SW~3.0~1000
开发区生活区296320.623337084.3SWW~2.0 ~1900
地表水中心河//S紧邻小河(GB3838-2002)III
经一河//W~0.7小河
北道河//N~0.2小河
地下水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GB/T14848-2017)III
声环境厂界外200m范围内(GB3096-2008)3
土壤环境厂区及周边0.2km范围内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限值
风险厂区及周边5km范围内/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氨等。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等,其中蒸氨废水进污水站之前先进行脱氮预处理。该项目废水收集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相关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真空机组、输送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88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预计项目上马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叠加本底值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催化剂、浓缩废液、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滤渣、废催化剂、浓缩废液、废水处理污泥、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共涉及2套废气处理设施,2个排气筒,无异味明显的排气筒,不涉及高架源排气筒,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1)聚醚胺原料丙二醇聚醚、三羟甲基丙烷聚醚由原审批的特种聚醚生产线(甲类车间1)配套生产,废气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依托现有甲类车间1 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水喷淋+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聚醚胺生产线减压脱气产生的氨气经“一级降膜+三级水吸收+酸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甲14车间排气筒高空排放;减压脱水废气接入蒸氨系统(减压脱气工序废气处理装置的酸吸收废液,先加液碱中和,然后进蒸氨塔脱氨),脱氨废气经两级降膜吸收回收20%氨水后,再接入减压脱气废气处理装置(一级降膜+三级水吸收+酸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甲14车间同一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A、严格按照清污分流原则实施,设置污水排水管和雨水排水管网。

B、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种类较少,主要为COD、氨氮,废水依托企业现有污水站经“物化+二段生化”处理达标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浓度较高的工艺废水经蒸氨塔气液分离后经降膜回收氨水,蒸氨废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本次项目计划对全厂聚醚胺生产线的蒸氨废水进行脱氮预处理(先加盐酸中和,后蒸发脱氮),最终浓缩废液作为危废委托处置,蒸汽冷凝水作为废水进污水站处理。

3)固废

A、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统一的堆放场地,堆放场地要求有防雨、防渗漏措施。

B、滤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清运。

4)噪声

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对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机械设备保养与维护。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号,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上虞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该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2720日~2022802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祝锋/13758523267

联系地址: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      邮编:312369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71-85101652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大厦A604         邮编:310004

九、环保部门联系电话

联系人:绍兴市环境生态局上虞分局                        电话:12369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