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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年产0.6万吨聚醚胺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1-8-17 15:31:9 浏览量:4478

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年产0.6万吨聚醚胺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年产0.6万吨聚醚胺新材料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上虞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

3)行业类别: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4)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利用甲类车间12,购置高压反应器、加压精馏塔、降膜蒸发器等先进设备,淘汰3000/年甲基烯丙醇产能,形成年产0.6万吨聚醚胺新材料(丙二醇聚醚胺3000吨、甲醇聚醚胺3000吨)的生产能力,年联产氨水114吨。项目建成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21239万元,利润9005万元,税收171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要素名称XY方位厂界距离(km)保护内容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镇海村299450.383337935.4SE ~0.8 ~1842 (GB3095-2012)二级
镇东村299856.63336691.01SE~1.4~2528
十六户村300330.843338181.29SE~1.7~4557
丰棉村298214.943337269.57S~1.0~3048
珠海村297603.463337012.3SW~1.0 ~2795
丰富村298102.833336403SW~1.8 ~3072
联合村296436.73336292.77SW~2.0 ~7800
新河村296874.873335709.13SW~2.8~5787
盖北镇中学296234.223335853.94SW~3.0~1000
开发区生活区296320.623337084.26SWW~2.0 ~1900
地表水中心河//S紧邻小河(GB3838-2002)III
经一河//W~0.7小河
北道河//N~0.2小河
地下水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GB/T14848-2017)III
声环境厂界外200m范围内(GB3096-2008)3
土壤环境厂区及周边0.2km范围内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限值
风险厂区及周边5km范围内/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甲醇、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氨等。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该项目废水收集经公司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真空机组、输送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88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预计项目上马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叠加本底值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滤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聚醚胺原料甲醇聚醚、丙二醇聚醚由原审批的特种聚醚生产线(甲类车间1)配套生产,废气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甲醇依托现有甲类车间1 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水喷淋+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聚醚胺生产线减压脱气产生的氨气经“一级降膜+三级水吸收+酸吸收”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聚醚胺生产线减压脱水产生的废水和酸吸收废水一起经“中和+蒸氨+二级降膜”产生的氨气再经“水洗”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废水

A、严格按照清污分流原则实施,设置污水排水管和雨水排水管网。

B、本项目综合废水利用现有污水站经“物化+二段生化”处理达标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A、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统一的堆放场地,堆放场地要求有防雨、防渗漏措施。

B、滤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

4)噪声

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号,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上虞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该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1818日~2021831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祝锋/13758523267

联系地址: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      邮编:312369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71-85101652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大厦A604         邮编:310004

九、环保部门联系电话

联系人:绍兴市环境生态局上虞分局                        电话:12369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