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年产0.6万吨聚醚胺新材料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上虞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号
(3)行业类别: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4)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利用甲类车间12,购置高压反应器、加压精馏塔、降膜蒸发器等先进设备,淘汰3000吨/年甲基烯丙醇产能,形成年产0.6万吨聚醚胺新材料(丙二醇聚醚胺3000吨、甲醇聚醚胺3000吨)的生产能力,年联产氨水114吨。项目建成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21239万元,利润9005万元,税收171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X | Y | 方位 | 厂界距离(km) | 保护内容 | 保护级别 |
环境空气 | 镇海村 | 299450.38 | 3337935.4 | SE | ~0.8 | ~1842人 | (GB3095-2012)二级 |
镇东村 | 299856.6 | 3336691.01 | SE | ~1.4 | ~2528人 | ||
十六户村 | 300330.84 | 3338181.29 | SE | ~1.7 | ~4557人 | ||
丰棉村 | 298214.94 | 3337269.57 | S | ~1.0 | ~3048人 | ||
珠海村 | 297603.46 | 3337012.3 | SW | ~1.0 | ~2795人 | ||
丰富村 | 298102.83 | 3336403 | SW | ~1.8 | ~3072人 | ||
联合村 | 296436.7 | 3336292.77 | SW | ~2.0 | ~7800人 | ||
新河村 | 296874.87 | 3335709.13 | SW | ~2.8 | ~5787人 | ||
盖北镇中学 | 296234.22 | 3335853.94 | SW | ~3.0 | ~1000人 | ||
开发区生活区 | 296320.62 | 3337084.26 | SWW | ~2.0 | ~1900人 | ||
地表水 | 中心河 | / | / | S | 紧邻 | 小河 | (GB3838-2002)III类 |
经一河 | / | / | W | ~0.7 | 小河 | ||
北道河 | / | / | N | ~0.2 | 小河 | ||
地下水 | 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 | (GB/T14848-2017)III类 | |||||
声环境 | 厂界外200m范围内 | (GB3096-2008)3类 | |||||
土壤环境 | 厂区及周边0.2km范围内 | (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限值 | |||||
风险 | 厂区及周边5km范围内 | /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甲醇、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氨等。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该项目废水收集经公司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真空机组、输送泵、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88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预计项目上马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叠加本底值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一般废包装材料、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滤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聚醚胺原料甲醇聚醚、丙二醇聚醚由原审批的特种聚醚生产线(甲类车间1)配套生产,废气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甲醇依托现有甲类车间1 废气处理设施经“二级水喷淋+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聚醚胺生产线减压脱气产生的氨气经“一级降膜+三级水吸收+酸吸收”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聚醚胺生产线减压脱水产生的废水和酸吸收废水一起经“中和+蒸氨+二级降膜”产生的氨气再经“水洗”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废水
A、严格按照“清污分流”原则实施,设置污水排水管和雨水排水管网。
B、本项目综合废水利用现有污水站经“物化+二段生化”处理达标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A、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统一的堆放场地,堆放场地要求有防雨、防渗漏措施。
B、滤渣、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有毒有害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
(4)噪声
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号,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上虞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该项目在选定厂址内实施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31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祝锋/13758523267
联系地址: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8号 邮编:312369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571-85101652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大厦A604 邮编:310004
九、环保部门联系电话
联系人:绍兴市环境生态局上虞分局 电话:12369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8.17